案主:陳x文(14歲)
地址:龜山區光峰路千禧新城x號x樓
案父34歲,日前因主動脈剝離病逝,案主設籍新北市永和區,就讀板橋區國中九年級,與案母及案母友人同住新北市區,後因案母與友人發生爭執離開同住處,並將案主交由案舅舅照顧而自行離去,案主與案舅舅現居住龜山區友人家。
案主平日騎單車到桃園搭火車,到板橋再騎單車到校讀書,案母每月僅提供2000元內的生活費用,因未滿15歲無法打工,生活費用大多由案舅舅協助,然案舅舅(17歲)在加油站打工,原就讀新興中學目前休學中,有計劃今年9月復學,對於案主未能全面提供照顧與經濟協助,企盼各界提供協助穩定就學。
112.05.25
劉金樹榮譽理事長、常務監事邱奕洋暨社會局游督導偕同訪視,請各位理監事評估是否給予協助。
112.05.25
全體理監事經line群組,同意給予協助。
也與督導溝通過,30000元先給小朋友租屋及短期安頓費,後續我們再視狀況,是否要繼續協助!
112.05.26
下午3:00張順得總幹事約游督導到榮譽理事長機車行,轉交互助金30000元給陳x文小朋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