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由:案主陳X炘,住龜山區自強南路81巷,因家逢回祿之災,次子不幸罹難身亡,案主從事夜市地攤生意,其生財器具家產皆付之一炬,生活拮据困苦,急需社會善心人士予以援助。

本會秉持急難救助之宗旨,經理監事訪視討論後,決議給予30000元救助,本次捐助款由協會支付,不另行募款。

此次捐款由榮譽理事長劉金樹、邱奕洋常務監事、監事余萬益前往致贈,感謝協會大德的愛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