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由:案主洪×佑,年齡5歲(幼大)。

案父為板模臨時工,目前撫養案姊(小二)及案主(幼兒園大班)。

案父從事臨時工,收入較不穩定,目前另有債務須償,有時無法繳交幼兒園之月費,家庭經濟倍感壓力,望予以經濟協助。

經本會理監事討論決議捐助10000元給予協助,本次捐助款由協會支付,不另行募款。

今晚由理事長卓國令、常務理事吳誌明、理事李志忠暨社會局社工偕同前往致贈,感謝各位大德的愛心,給予其經濟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