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由:黃x梅女士,55年次,是越南籍外配,先生在109年因癌症去世,她在壓克力工廠上班,獨力扶養兩個孩子,分別為96.98年次,目前就讀龜山國中,案主在清明連假期間中風,無法繼續工作,兩個孩子目前輪流請假照顧媽媽,每月房租水電就需8000元,經民間慈善團體緊急支援三個月的急難救助金,並且協助申請低收入戶(目前二級,補助金為10000元),但是案主的身體狀況,沒有辦法工作,一家三口陷入困境,急需援助。

📍111.06.26

本協會常務理事吳誌明將此案報呈理監事。

📍111.06.27

卓國令理事長暨理事余萬益親訪案家,並經理監事半數以上同意,由協會捐助兩萬元急救金。

📍111.06.28

劉金樹榮譽理事長、卓國令理事長、黃偉群理事、余萬益理事將20000元親送交予黃女士,讓其暫緩困境,後續擬報請社會局給予長期協助。

📍大家一起守護弱勢家庭,愛要無所不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