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由:案主溫×琪,年齡45歲,離異,從事送貨員。 案主有過兩段婚姻關係,第二段婚姻中育有一子(國三)、一女(國二),離異協議兒子由前夫照顧,女兒由案主照顧,且每月由前夫支付女兒8000元補貼生活費用,惟至離異分居以來就未支付生活費用亦無聯繫。 案主從事送貨員,月入約24000元,近案主又因涉刑事案件,恐需服刑7個月,期間需出庭應訊,且無力負擔律師費用,目前收入無法完全支應生活之開銷,家庭經濟倍感壓力,急需救助予以紓困。 111.10.27 經甴劉金樹榮譽理事長暨余萬益監事,親訪了解,確實經濟很困苦,建議理監事依往例,由會務基金提撥協助! 111.10.28 經本會理監事討論後,決議捐助20000元給予紓困,本次捐助款由協會支付,不另行募款。 111.11.01 理事長卓國令暨監事余萬益暨社會局游督導偕同前往致贈捐助款。 感謝協會所有大德的愛心,紓解有急難的弱勢家庭。 文章導覽 111年6月關懷個案 111年11月18日關懷個案